從7月1日起,芬蘭把“寬帶接入權”確認為公民基本權利之一,芬蘭也是首個立法確認“寬帶權”的國家。這意味著在芬蘭,不管你是在大城市,還是偏遠的山溝溝,你都能向網絡服務商申請提供每秒1兆比特(1Mbps)的寬帶上網服務。
聞所未聞的“寬帶權”的出現,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,但也非常合理。事實上,公民的基本權利無時無刻不在與時俱進。從“天賦人權”時代的主張自由、平等理念,發展到今天的很多項公民基本權利,其實是隨著歷史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實現的。公民基本權利的內涵和外延都在發生著變化。“寬帶權”的出現,自然是“水到渠成”,只是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,這還是頭一回。
今天,信息技術與人類已經密不可分。我們已經進入了3G時代,進入到一個“人與人、物與物、人與物”緊密相連的“物聯網時代”,未來可能還要進入4G時代乃至更遠。這一切都是以信息的溝通、互聯為基礎的。如果沒有了信息,無異于“聾子”、“啞巴”,與社會脫節,更不要談什么個人遠大的志向和未來的發展了。寬帶則是技術基礎之一。
“寬帶權”的確立,無疑在法律上保障了個人接觸、使用以及制造信息的機會。有了“寬帶權”,不光是可以更理直氣壯地對運營商的亂收費、不良SP服務等問題說“不”,更重要的是獲得了學習、發展的機會。
不過,應當看到,“寬帶權”的確立首先要有雄厚的物質基礎。至少在芬蘭,目前有96%以上的人通了寬帶,僅有4000戶家庭需要安裝寬帶連接。芬蘭還計劃在2015年前使所有民眾享用高速互聯網,屆時全國超過99%居民將距離任何一個每秒100兆比特的高速互聯網絡“不到兩公里”。
同時,權利與義務相伴生。在“寬帶權”的行使中,還有很多頗為棘手的問題。比如,目前在青少年教育方面,一個很頭疼的事情就是網吧,很多青少年沉溺其中,甚至引發其它治安事件。當青少年跟父母理直氣壯地說去網吧行使其“寬帶權”時,還能強加阻攔嗎?
芬蘭推出此項法令之后,也出現了一種擔憂,“寬帶權”可能意味著官方將更難阻止網絡上的非法文件共享。芬蘭政府計劃給所有人寄信,共同抵制網絡侵權行為。
顯然,“寬帶權”還是一個熱議的話題,至少目前離我們還很遙遠。但“寬帶權”的提出,也給了我們很多啟發,原來在信息的獲取上,我們是有權利可聲明的。但愿“寬帶權”能在積極正面的意義上,給個人和社會的發展開辟出另一條“寬帶”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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